第20章 神聖本質之慧見 第4節 進入諾亞方舟 我們都知道「諾亞方舟」的故事出自於《聖經》,大意是說人類犯了罪,上帝一怒之下派了一場大洪水,他要保護諾亞這家人和各種動物,就讓諾亞造了一座很大的方舟,都帶到上面去,避免了這場大洪水。 這裡以「諾亞方舟」作為譬喻不是說人類有罪,意思大概有兩層: 第一層意思是說,只有寬恕能夠拯救你的靈性生命,你才能進入諾亞方舟,小我的世界是無常的,一切終歸於死亡(就好像大洪水)。 第二層意思是,為了繁衍後代,諾亞方舟帶上去的動物是兩兩成對的。兩兩成對就是要告訴你,你會與你的弟兄一起得救,不可能自己上了方舟,把弟兄留下自生自滅。你倆要麼就一起進入天堂,要麼就一起去地獄,這是奇蹟課程非常強調的──救恩在弟兄。 |課文解析| T-20.IV.1. 沒有一物傷害得了你,除非你賦予它這個能力。2 是「你」賦予了世界把給予定義為「給予等於失落」 的能力。3 其實,你沒有權力賦予任何能力的。4 能力來自上主,只有祂能賦予能力,即便聖靈也只能「喚醒」這一能力而已;祂知道「給予等於獲得」。5 上主從未賦予罪任何能力,因此罪一無所能;罪為世界帶來的疾病、死亡、痛苦與哀傷的苦果,對你也一無所能。6 這一切都不曾發生;因為聖靈從不著眼於它們,故也不曾賦予那些虛幻的苦因任何能力。7 祂就如此將你由種種苦果救拔出來了。8 聖靈眼中的你,不受幻相所蔽,故祂只可能將一切交還給上主,而上主其實早已給出並接受一切真實之物了。9 至於非真之物,祂既不曾接受,也不會給任何人的。 【第1句】對照練習手冊198課「只有我的定罪能傷害我自己。」這是奇蹟課程非常重要的基本觀念,需要我們在生活中不斷落實和看見的。是誰在傷害你?這是最重要的問題。 【第2句】這段裡面翻譯成「能力」的都要翻成「力量」,原文是power。因為在奇蹟課程裡有另外一個詞「ability 能力」指的是你心靈的潛能,尚未發展出來的一種力量,屬於潛能的形態。 但是「力量」是已經表達出來了的,在實相的境界裡,上主的一切不會有潛能的東西在,所有的東西已經發展完成的,給出來的。 【第4句】「力量」指的是上主真實的力量,凡真實的不受威脅。相對之物就是我們在小我世界體驗到的力量,一個力量的錯覺。你可以仔細看看小我世界有沒有任何東西是不受威脅的。不管是個人還是組織說倒就倒。這都是隱身在錯誤力量底下的脆弱,其實它本質就是脆弱的,很想要裝出很有力量的樣子。這是小我的世界。奇蹟課程告訴你,真正的力量來自上主。 這邊要強調一個事情:「給予等於獲得」是上主天律,「給予等於失去」是小我之律。這兩個是剛好相對的。「給予等於獲得」是指在心靈的層次。你以寬恕的思維出去時,你得回來的也是寬恕,你寬恕了弟兄就等於寬恕了自己。你如果給出去是定罪的話,也會攻擊到自己。 【第5句】這很重要:罪是沒有任何力量的!現在的問題是:你要不要把罪當真?如果你把罪當真的話,你就會感受到罪是有力量的。 「疾病、死亡、痛苦與哀傷」都是罪的不同的變形。奇蹟課程學得越久越能體會到,雖然罪的形式很多,但是內涵只有一個,都是同樣的罪咎。 【第6句】你能夠學習聖靈的眼光,不把它們當真的話,就能夠與聖靈一起看出罪的不真實性,這時它們對你來說沒有任何力量,也不會真正影響到你,甚至你的身體已經行將就木了,也不會影響到你,因為你知道你不是這具身體。 T-20.IV.2. 罪在天堂沒有立足之地,它的後遺症也跟禍源一樣不可能涉足天堂。2 這正是你需要看出弟兄無罪的原因。3 天堂就在他內。4 你若在他內看到了罪,天堂便由你眼中消失了。5 你若看到了他的真相,你的真相也會由他那兒返照於你。6 你的人間救主只可能給你愛,至於你會由他那兒得到什麼,就得看你自己的本事了。7 他內在的愛,能夠視而無睹你所有的過錯,這是他自己得救的關鍵。8 也是你得救的途徑。9 救恩,其實就是一門「給予」的功課,但必須按照聖靈的詮釋去給才行。10 由於心靈已為自己打造出其他法則,並且賦予了它們維繫非上主所造之物的能力,為此,救恩不過代表了心靈再度覺醒於上主之律而已。 【第1句】「後遺症」講的是我們眼前的這個世界是沒有後遺症的,因為我們之前做過一些瘋狂的事、跟小我跑了很遠的距離。但是在任何一個時間點你願意寬恕時,你往回看會發現,那些所有發生過的事情都不會影響你,這就是沒有後遺症的意思。 【第2句】如果你能夠寬恕你的弟兄的話,過去你跟他之間的所有糾結當下就能被化解掉。 【第6句】你用什麼眼光去看弟兄,得回來的就會是什麼。 【第7-8句】這是奇蹟課程很標準的文體,它一下子寫你,一下子寫弟兄,這是奇蹟課程要讓你體會的地方,你就是你的弟兄,都是一個。 【第9句】「給予」是內在的,不是外在的。必須按照聖靈的詮釋去給予。在很多靈性宗教團體裡都強調給予,但以奇蹟課程看來,這些都是小我的雞湯而已,因為還是很強調外在的給予,但奇蹟課程說的給予完全是屬於心靈層次的,就寬恕去講的。 【第10句】上主之律是你給出去什麼,就會得到什麼。給出去不但不會失去,反而會得到更多。 T-20.IV.3. 你自己訂立的那些瘋狂法則,保證你一定會犯錯;然後又把錯誤的後果視為你應得的報應,藉此控制了你。2 沒有比這更瘋狂的事了!3 難道你真想把那位能將你從神智失常中拯救出來的人間救主視為同等瘋狂嗎?4 其實,他和你一樣,不必受制於這些法則;你若能在他身上看到自由,你自己便自由了。5 因為這是你們的天賦恩典。6 凡是上主創造的生命,必受祂的天律支配,也只受祂的天律支配。7 凡是遵從天律之人,是不可能受世間法則的後遺症所苦的。 【第1-2句】「瘋狂法則」就是小我的思維,底下有很多條條框框,說你應該這樣、應該那樣,比如犧牲等於愛、不經一番寒徹骨,哪得梅花撲鼻香之類的。凡不是寬恕的眼光,都是小我的法則。你認同了小我法則的話,一定會掉入小我的思維,就等於是認同了罪的思維,這時你在別人身上看到罪,也會在自己裡面看到罪。 當你去承受不平安、痛苦時,很容易就生出一個信念(看起來是外面世界加給你的信念,我們糊裡糊塗地就會照單全收,當然是我們內在就有那個信念),不管是「我有罪,應該遭到上帝的報復」或者說「我有業障,這世就是來承受業障的後果」,不同宗教有不同的講法,奇蹟看來內涵都是一樣的,就是認為自己有罪,要承受一些痛苦來作為報復。 但是「沒有比這個更瘋狂的事了!」,你完全不需要活在這樣的罪與罰的邏輯底下,如果你能看穿罪不存在時,你立刻就能跳脫出來,根本就不需要承受報復、報應,當下就能脫離掉。 【第4句】弟兄跟你一樣,不必受制於這些小我的法則。我們在這個世界所設立的條條框框、規則、潛規則都是屬於小我的法則,任何有「應該」作為助動詞的,基本上都是屬於小我法則。 【第6句】我們要重新去學習上主天律的內在邏輯是什麼。 摘錄自 許自呈老師講解正文錄音 文字:韶華 校對:劉麗 編輯:筱瑜 |進階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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