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與己為敵 第2節 無明亂世的法則 |講解錄音| 1. Youtube收聽 2. 站內收聽 3. 下載收聽
|講解文字| 這節非常重要,絕對是五顆星。不過這節也比較抽象,我們會花3次來做解讀。標題的翻譯建議改成「混亂(chaos)的法則」。 為什麼叫「混亂的法則」呢?就是要讓你感受到小我世界的荒謬。因為小我世界的本質就是混亂,無法找出真正的法則;有法則就是暗示有規律,但小我的世界並沒有真正的規律存在。包括你所熟悉的科學及物理學上的規律,都有例外,並不是絕對的。在小我世界的規律就是:有規律就有例外或是潛規則。 這裡提出來的五條混亂的法則,與其說是法則,不如說是小我的核心信念。也就是這些核心信念去製造小我世界裡面的混亂。 T-23.II.1. 無明亂世的「法則」雖不可理喻,你仍可將它帶入光明之中。2 無明法則怎麼可能有意義?它根本不屬於理性的領域。3 只是表面看來,它好似有妨礙理性及真理運作的能耐。4 我們不妨平心靜氣地正視一下,越過它的表面說辭看個究竟。5 關鍵在於了解它的真正企圖,因為它存心製造荒謬,打擊真理。6 以下即是操控你的世界的幾個基本法則。7 事實上,這些法則控制不了任何東西,你也不必費心破除,只需正視一眼它的真面目,便可棄之而去。 【第1句】光明仍然可以化解它。 【第5句】這些法則(小我的核心信條)的企圖就是:製造荒謬、攻擊真理。 【第6句】總共有5條,我們會在研讀的過程中,試著一一地辨認出來。 【第7句】本來就在混亂裡面,也不可能去控制誰,因為它本身就是幻相,你只需去正視它的真面目即可。 T-23.II.2. 第一條無明法則即是「真理因人而異」。2 這條法則和其餘法則一樣,強調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各有各的想法,因此與眾不同。3 這條法則是由「幻相有層次之分」的信念衍生出來的,它相信某些幻相較有價值,故也比較真實。4 每個人不僅會為自己建立這種價值體系,且還會攻擊他人的價值觀,藉以顯示自己的價值觀比較真實。5 由於人間的價值五花八門,因此很容易為自己的攻擊行為找到藉口;持守不同價值觀的人,頓時互為異類,彼此為敵。 【第1-2句】在這條法則下,人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彼此是分裂的。 【第3句】「幻相有層次之分」,原文是hierarchy「階層」,有高下的含意,而「層次」不見得有分高下。建議翻成「幻相有階層之分」,也就是相信某些幻相比較高、某些比較低;有些比較有價值,有些比較沒價值。比較有價值的,好像就比較真實。 這些都是小我的信條,因為幻相就是幻相,沒有任何一個幻相比另外一個幻相更真實、更有意義、更有價值。 【第4句】我們把這些當真之後就會互相攻擊,每個人會有一套他的價值觀,會去攻擊別人的價值觀。當我們攻擊別人的價值觀、把別人的價值觀比下去的時候,就可以鞏固自我,這才是小我真正想要做的事情。 T-23.II.3. 不難想見,這條法則對奇蹟的第一條原則表面上會構成多大的干擾。2 因為這等於賦予各種幻相不同程度的真實性,使得某些幻相顯得比其他幻相更難克服。3 唯有明白幻相其實都是同一回事,同等的虛妄不實,我們才會理解為何奇蹟能夠一筆勾消所有的幻相。4 任何錯誤都可以修正,只因它們全都不是真的。5 只需把它們一起帶到真相前,不讓它們互相聲援,它們就銷聲匿跡了。6 一個虛無不會比另一虛無更加悖離真相的。 【第3句】我們要能夠去穿破幻相、越過表相。因為幻相的表相一定是有各種大小、不同的質量,看起來好像有各種不同的形狀、顏色,好像有的比較有意義、有的比較沒有意義。 【第4句】不是真的,所以都可以修正。 下面第2條混亂的法則,就是要告訴你錯誤不能修正,因為它把錯誤定罪了。我們前面正文第19章第2節有講過罪與錯誤的區別。 T-23.II.4. 第二條無明法則,最受到罪的虔誠信徒所青睞,就是:「沒有一個人是無辜的,因而理當受罰且死有餘辜。」2 這一法則與前一條相互呼應,強調錯誤應受懲罰,而非修正。3 犯錯的人所造成的破壞是無法挽回的,故也不可寬恕。4 他所犯的錯誤就在這一詮釋下被判了無期徒刑,連上主都愛莫能助。5 相信上主之子可能犯下天誅地滅的過錯,這一信念使得罪永不得寬赦。 【第1句】很接近基督教講的:人皆有罪,不管是後天所犯的罪,還是先天從亞當夏娃繼承而來的罪。任何宗教幾乎都以某種形式在宣揚罪的真實性,凡人皆有罪,所以你才要到宗教裡尋求救贖。 【第2句】有罪就應該受到懲罰,這是小我的信條。 【第3-4句】也就是說,這些錯誤並不是幻相、不是可以修正的,而是真實的;把它當真之後就變成罪了,既無法挽回也就無法寬恕了。因為罪是真的,所造成的後果也很真實,這都無法挽回,所以就變成無期徒刑了。 T-23.II.5. 想一想,這對天父和聖子的關係,可能產生什麼表面上似乎真實的影響?2 祂們從此好似兩個不同的生命。3 一方必會遭另一方定罪。4 祂們不只分歧,還會反目成仇。5 祂們之間形成敵對的關係,就像聖子內每個部分那樣,一照面就起衝突,更遑論結合了。6 挫敗的一方勢力大減,另一方則趁機坐大。7 上主之子因著對自己和造物主的種種作為,使他對上主的恐懼以及對彼此的戒懼愈加顯得理所當然而且真實無比。 T-23.II.6. 這一條無明法則所隱含的傲慢心態在此更是昭然若揭。2 這種心態企圖界定創造真相的造物主,諸如:祂應作何想,祂必信何事,祂又會如何答覆等等;並且對此深信不疑。3 聖子甚至不必向上主查證自己加在上主頭上的信念究竟是真是假。4 他只會「提醒」上主祂該如何又如何;上主別無選擇,若不接納聖子的看法,祂就必錯無疑。5 這一信念直接牽引出第三個顛倒的信念,使無明亂世變得萬劫不復。6 如果上主不可能犯錯,祂不能不同意聖子心目中的自我形象,同時又恨聖子那副德性。 【第1-2句】你在定弟兄的罪之時,你背後的潛台詞是:我比上主更知道真相是怎樣。《奇蹟課程》裡說,在上主裡面完全是愛、沒有罪的時候,你可能還會跟祂爭辯:「某些人怎麼可能被寬恕呢?」、「他怎麼可能會沒有罪?」等等。 【第3句】長久以來,我們都是把自己想講的話塞到上主的嘴裡去,包括宗教裡面做很多這樣的事。 【第5句】這個地方寫的不是很清楚,第3條法則到底是什麼。如果從上下文來推斷的話,第3條混亂的法則應該是:請出上主來為第2條(人都有罪)背書,也就是「上主確認了人都有罪」,這等於把我們自己的話塞到上主嘴裡。這樣的話,第2條法則就鞏固了。 T-23.II.7. 你很容易看出第三條法則如何強化了你的「上主恐懼症」。2 如今,不論你陷於何種困境,也都不敢再向祂求助了。3 因為祂如今成了一切問題之源,成了你的「天敵」;對祂申冤又有何用?4 救恩更不可能存於聖子之內,因他的每一部分似乎都在跟上主交戰,還攻擊得理直氣壯。5 如今,衝突已勢所不免,連上主都無力回天。6 如今,連他的救世主都與他為敵,他還有什麼得救的希望可言? 【第1-2句】因為現在說你有罪的是上主而不是你自己,實際上你也無法真的向祂求助,因為上主定你的罪,並且準備好要懲罰你。 |結語| 這是第23章第2節前面三分之一,講到3條混亂的法則。如果你是第一次學習,可能會覺得有些抽象,不過沒關係,你可以反覆的複習。希望今天的學習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摘錄自 許自呈老師講解正文錄音 文字:凱曦 校對:劉麗 編輯:筱瑜 |贊助我們|
自呈老師秉持推廣的初心,發願費時四年逐段講解全本《奇蹟課程》並免費分享錄音於網路上。倘使於心有感,也歡迎給我們贊助,讓這個解讀經典的大計畫能順利完成,嘉惠所有往後的奇蹟學員。我也安排了相對應的回饋項目,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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